上海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部党组的决策部署,坚定执行部党组“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多措并举做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
一、党业融合,加强党建引领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建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仅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助力,更是代表着中央关注的支出方向和重点。上海监管局高度重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部党组要求放在首位,引导全局上下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经济发展全局高度充分认识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对增发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监管,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明确要求,上海监管局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将相关工作作为服从服务于部党组中心工作的重大事项和财会监督的重中之重,以监管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注重系统思维,强化工作指引。为不断提高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的规范性、有效性赢赢顺配资,体现监管刚性,扩大监管影响,局党组专门研究制定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指导意见,明确监管目标、原则、任务、方式、人才培养等,为各项转移支付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引。同时,局党组从前期工作布置,到中期现场工作,再到后期跟踪问效,逐一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确定定期汇报制度,确保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始终在局党组领导下规范高效开展。
二、统筹力量,加强工作组织
一是聚焦监管组织。上海监管局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以职能处和主管处模式实施,各处室按照运行规则确定分工,对各自负责的资金项目开展监管监控。对于增发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更是明确统筹全局精干力量参加,举全局之力开展共同监管。监管实施过程中,各主管处在职能处组织下保持密切交流,做好内部通报,通过以点扩面、举一反三,力争做到全市同类问题情况无遗漏。
二是聚焦工作重点。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在年度计划中即明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的重点范围和内容,加大对重点领域、民生保障方面资金监管力度。在具体监督工作中,重点关注资金申报和分配下达、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等方面,将“四超、三虚、两无、一违反”等问题以及资金使用绩效列为监管重点,以工作聚焦推动财政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聚焦业务协同。一方面,主动对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密切工作联系,获取监管支持赢赢顺配资,定期收集信息,完善数据共享,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其中,与各区财政局建立健全联系人制度,进一步顺畅与基层财政部门的联系。另一方面,优化协同监管,与地方财政同向发力。通过联合发文或在通知中明确要求等形式,做到提前介入;通过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对区开展现场监管等,共促基层转移支付相关工作质量提升。
四是聚焦学习回顾。在监管培训方面,强调知识培养和能力提高。及时总结各项转移支付工作经验,按月召开案例分享会,以案例回顾等形式,交流工作成果、交流监管观点,交流典型案例,促进干部进一步深入思考转移支付理论和监管实践问题,统一监管口径,提高监管水平。
三、优化方式,加强监管质效
一是强化巡检,落细执行监控。依托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控模块开展线上监控,细化任务分解,施行“分工到人、责任到岗”,同时通过加密线上巡检频次,保持监管压力,督促基层用好中央资金。在监控中,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通过对比各项转移支付数据分析查找疑点线索,结合各类到区监管工作并行开展现场核证,进一步提高监控的精准性和监管的有效性。
二是完善平台,强化数据应用。一方面,建立健全转移支付政策库、案例库、数据库,完善监管数据台账,并以此为基础为各项转移支付监管建立数据支撑,通过运用历史数据和系统数据综合分析,为快速定位异常和问题提供助力。另一方面,在依托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控模块的同时,获取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央对上海市转移支付查询权限,克服传统转移支付人工对账模式时效差、效率低的弊端,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是创新方式,推进清单监管。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等重点工作中,推行清单化监管。一方面,建立项目清单台账,明晰监管底数、明确监管事项、规范监管流程,同时由职能处通过工作提示做好监管事项督办;另一方面,创新现场核查情况表,将财政部各项监管要求以及常见问题以表格形式落细落实,统一现场核查工作质量,确保监管情况无遗漏。
四是联合评价,扩大监管影响。在水污染防治资金、民航发展基金等重点绩效评价中,邀请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参与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代表委员作为行业专家,不仅提升了绩效监管的公信力,也进一步扩大了监管工作影响。
四、及时纠偏,加强成果利用
一是跟踪督促整改。全力做好督促整改“后半篇文章”。对于发现的问题情况形成清单台账,及时通知整改。通过明确整改要求并按时间节点分析材料、跟踪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同时,对于发现问题较多单位的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和项目管理、预算会计和财务核算等,持续跟踪、跨年度关注,保持监管压力,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压实部门责任。就转移支付监管中普遍多发或典型问题,及时反馈地方财政、主管部门,以沟通会、发函等形式提请主管部门重视并强化管理,督促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整改,通过压实部门责任促进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对于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增发国债等重点监管事项,与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形成专门定期通报机制,督促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三是做好调查研究。在转移支付监管工作中赢赢顺配资,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政策落实难点堵点,重点关注民生专项、中央基建等资金量大、影响面大的资金,通过并行开展针对性调研,深入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做到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确保党中央重大部署落地见效,为推进国家重大政策落地见效建言献策,助力中央资金在惠民生、促发展等方面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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